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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取消却不愿告诉旅客真实原因 这家航空被警告和罚款3万
2019-01-12  

深圳航空取消一个航班,但是未告知旅客取消原因,旅客问询后深航又给出一个和民航局界定的不一致的原因。深航因此被投诉,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调查后对深圳航空开出2张罚单
         航空圈讯 深圳航空取消一个航班,但是未告知旅客取消原因,旅客问询后深航又给出一个和民航局界定的不一致的原因。深航因此被投诉,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调查后对深圳航空开出2张罚单,给予警告和罚款共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初,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布了对深航的相关处罚决定。

 
        根据其中一张处罚决定书,2017年11月2日,旅客罗某杰在第三方平台携程上购买了深圳航空2017年11月4日ZH9111航班的机票,2017年11月3日,深航通过携程网短信告知旅客该航班取消,短信中没有告知该航班取消原因。11月4日,该旅客向深航查询航班取消原因时,深航客服仍然无法告知取消原因。

 
       民航中南局认为,深航上述行为违反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一)的规定,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六十条(一)的规定,对深圳航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延误或取消原因。违反该规定将被处罚2万至4万元。

 

     
       另外一张”罚单“则显示,2017年11月24日,旅客罗某杰就深航给出的航班取消原因与民航局界定原因不一致一事进行投诉。深航当天与该旅客进行了沟通,但是未作出实质性回复。

 
   
       民航中南局认为,深航上述行为违反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八)的规定,对深圳航空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国内航空公司应当在收到旅客投诉10日内做出实质性回复。违反者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航空圈了解,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是中国民航局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类规章。该《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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