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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华航飞行员猝死机舱 其父怒控“过劳”法院判决出炉
2021-10-12  

中华航空一名刘姓机师(飞行员)于2018年3月间准备驾驶飞机自越南胡志明市返回台中,却被副机长发现猝死在驾驶座上,其父亲控告华航让儿子过劳死,愤而求偿共计250万元台币
       航空圈讯 中华航空一名结婚不久的刘姓机师(飞行员)于2018年3月间准备驾驶飞机自越南胡志明市返回台中,起飞前却被副机长发现猝死在驾驶座上,其父亲控告华航让儿子过劳死,愤而求偿共计250万元台币(约57.3万元人民币),案经台北地院审理,法官认为刘男生前工时并无异常,急过程亦无延误,判华航免赔。

 
       综合中国时报、Ettoday新闻云10月12日报道,判决书指出,刘男2006年5月22日进入华航担任受训学员,2015年3月18日升任为机师,2018年3月28日上午执行台中飞往越南胡志明市班机飞航任务,同日下午预计从胡志明市返回台中前,被副机长发现昏倒在舱内,经急救仍需宣告不治。
 
       刘父控诉,刘男长期值勤疲劳航班,身心无法负荷,猝死时年仅35岁,法医初步鑑定死因为心因性休克、心细胞肥大,加重死因的原因是“肝脏肿大”,且刘家并无遗传心脏疾病,因此可知刘男猝死并非单一心脏疾病造成,亦与长期疲劳有关,再加上刘男生前曾数次对亲友表示,“值勤时间严重违反生理机能,身心俱疲,萌生辞职之意”。

 
 
      此外,刘男昏迷时,客舱组员手忙脚乱,未能及时急救,也无法及时呼叫急救人员登机,导致刘男休克时急救不当,最终身亡。刘父因痛失爱子,内心痛苦不已,愤而向华航提告求偿扶养费100万元台币(约23万元人民币)与精神抚慰金150万元(约34.4万元人民币)。
 
       华航指出,在该班机起飞前,因座舱长(乘务长)向机长回报未获回应,经副机长前往驾驶舱查看,才发现刘男瘫软在驾驶座上,当下副机长立刻请求座舱长接回空桥,并请求医护协助,无奈刘男经急救仍宣告不治。
 
       华航表示,根据公司自订的《员工抚恤及慰问办法》计算出抚恤金与丧葬费,并扣除刘男已提缴的劳退金、由华航先行代垫的越南当地医药费、翻译等费用,已将剩余的196万余元台币全数给付给刘男的遗孀,另有公司团保所理赔的110万元台币保险金与向劳保局所核发的35个月普通死亡给付等。
 
       此外,华航举证指出,依《飞航作业管理规则》第37条第5项规定,机师连续12个月法定总飞时限制为1000小时,刘男连续12个月累计总飞时为796.75小时,远低于该规定时数。另外,刘男生前仅安排86天飞行任务,每趟工作介于6至10小时之间,符合相关规定,且刘男死亡前6个月,均未超过正常法定工时174小时,属于低负荷工作状态,况且机师工作特性,值勤时间本来就与一般上班族不同,因此刘父应不得主张华航排班违反刘男生理机能。

       关于延误急救部分,华航表示,事发时机组人员均有依照标准流程通报,并且替刘男实施急救,故无过失,请求免赔。 
 
       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刘男的值勤班表,判定华航所指派给刘男的飞行任务并无违法,也无过劳的证据,而机组人员发现刘男生命状态有异后的处置也无不当,最终判刘父败诉、华航免赔。该案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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