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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少发文批自家航空“血汗工厂 诈骗集团”被告 法院宣判
2019-06-11  

台湾中华航空一名空乘在社交媒体发文批评华航是“血汗工厂 、诈骗集团”,华航认为名誉受损而提告,法院6月11日判决华航败诉。
       航空圈讯  台湾中华航空一名空乘在社交媒体发文批评华航是“血汗工厂 、诈骗集团”,华航认为名誉受损而提告,法院6月11日二审判决华航败诉。


       综台湾东森新闻等媒体报道,担任华航工会干部的空乘张书元,2017年6月间在脸书上分享自己制作的视频,批评华航“血汗工厂 、诈骗集团”;另外也在之后到台湾劳动主管部门前的陈情活动中,身穿华航制服供人泼洒红色颜料,营造华航“血汗工厂”的形象。华航求偿1元并要求登报道歉,一审华航败诉,上诉二审后,台湾高院6月11日仍判华航败诉。
 
       现年42岁的张书元,担任华航空乘将近20年,这几年并担任中华航空公司企业工会第10届理事。但他对于员工福利极为重视,2017年6月22日,他在脸书上发表自己制作的视频《三万英尺的幸福工作,空服员的完美旅程》,并加上文字说明“一直以来,台湾恶名昭彰的两件事——血汗工厂、诈骗集团。中华航空,两者皆是。” 

 
       当天他又发表《周年庆?》的文章,指称华航“漠视飞安与台湾民众的权益”、“休息时间能多短给多短”、“一人当两人用”、“对待一线员工依旧极尽压榨,针对工会成员的刻意抹黑与打压…”、“知法犯法,这就是华航资方的心态!”
 
       第二天一早(2017年6月23日),他参加“623交通运输工时大体检行动”活动,身穿华航制服,任由其他人将血红色颜料泼洒全身,藉以昭示华航“血汗工厂”之恶劣形象。当晚张书元在脸书上又发出“…泼在我身上的红色颜料,象征的其实就是一天一天被剥削同事的血汗…”“面对无良的资方…”等言论,许多媒体进行报道。



       华航认为张书元以煽动性的言词,挑起员工对公司的仇恨,并让消费者对华航产生负面印象及评价,分别对张书元提出刑、民事诉讼。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华航认为名誉受损,求偿象征性赔偿1元,并要求在中国时报、联合报等台湾四大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


       关于民事部分,2018年5月,一审台北地院认为,张书元所使用“血汗工厂”、“诈骗集团”等用词,是提醒对空服员怀有美好憧憬者,应注意过劳、不平等待遇等职业伤害,相关用词是讨论劳动议题常用词汇,不应以公权力禁止,判华航败诉。
 
       至于刑事部分,检方认为工会的集会游行权应受保障,且张书元评论内容是陈述事实,所述有依据,该次游行为运输业合办,张演出的内容也非仅针对华航,认定张书元的罪证不足,最后获得不起诉处分确定。

 
      一审法院判决华航败诉后,华航提出上诉。
 
       2019年6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华航败诉。高院认为,虽然张书元所做的事实陈述和意见评论,造成华航在社会上评价受损,侵害华航的商誉权,华航亦提出班表,欲证明并非血汗工厂,不过,张书元是根据自身担任空服员的经历而发表言论,并非虚构。

       此外,张书元多项批评华航言论属意见评论,动机在向华航争取改善长期人力不足、休息时间不足以及工时过长等过劳现象,并非以毁损华航商誉权为目的,由于华航是上市公司,且是经营航空业,就劳动条件的提供和劳资争议处理方式,攸关飞行安全和公司获利,影响广大客户、投资人和股东权益,与公众利益有关,属可受公评之事,也是合理评论。

      至于制服泼洒颜料的事情,高院认为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赋予工会在公开活动时有表达意见的自由,并非恶意侵害华航名誉。

       因此高院仍驳回华航请求,不过,本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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