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航空要闻 > 国务院允许外航承载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至第三国客货业务

国务院允许外航承载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至第三国客货业务
2021-09-04  

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的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至第三国的客货业务。
       航空圈讯 9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根据《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的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至第三国的客货业务。
 


      《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第七条“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指出,在对外航权谈判中,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的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至第三国的客货业务,积极向外国航空公司推荐并引导申请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航空公司执飞该机场。



      
       另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以铁路运输为主的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鼓励自贸试验区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运单等单证。加快推进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建设,率先实现铁路与港口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明确多式联运电子运单的数据标准、交换规则及参与联运各方的职责范围等。率先在国内陆上公铁联运使用标准化单证,逐步推广到内水陆上多式联运,做好与空运、海运运单的衔接,实现陆海空多式联运运单的统一。 

相关热词搜索: 第五航权

上一篇:俄罗斯国家航空机队规模达到10架 成为俄罗斯第三大航空
下一篇:浙江省内机场实现异地货站网络站点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