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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航空拟扩大经营范围 从陕西走向全国
2016-12-07  

长安航空经营范围由陕西省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拟扩大为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航空圈讯 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12月6日发布《关于扩大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的公示》,根据公示,长安航空经营范围由陕西省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拟扩大为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安航空”)2016年1月7日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恢复独立运行,2016年4月5日获得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颁发的《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作为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的航空先行者,长安航空将以贯彻西部开发和陕西省民航发展战略为己任,致力于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助力发展西北民航事业,秉承海航五星级服务品质,融入陕西历史文化、地域特色、丝绸之路、互联网+、大数据等发展概念,为旅客提供全新旅行服务体验。长安航空于2016年5月9日实现开航,运营初期使用波音737-800型客机,实现连接国内,覆盖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航线网络,成为西安航空国际枢纽建设的主要力量,将打造成为陕西的城市航空名片和具有中国历史文化特色的大型新锐航空公司。
 

 

        关于扩大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的公示

   兹有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已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现经营范围:由陕西省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拟扩大的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12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292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xf_sun@caac.gov.cn
 
  运 输 司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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