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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两男子分别在四川绵阳机场“黑飞”无人机被行政处罚
2020-11-06  

四川绵阳南郊机场消息,11月5日,两男子在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黑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施以行政处罚。
       航空圈讯 四川绵阳南郊机场消息,11月5日,两男子在绵阳机场净空保护区“黑飞”无人机,被公安机关施以行政处罚。
 

 
       11月5日上午9时许,两男子分别在绵阳市高新区辛店子和涪城区新皂镇附近违规放飞无人机进行视频拍摄活动,被绵阳高新区永新派出所巡逻民警挡获,当场查获两台重量分别为0.249KG、 0.25KG的无人机。民警立即通报机场净空管理部门,净空管理巡查人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对两人进行机场净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配合民警将两名男子移交绵阳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两男子未经申报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违规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2项和《四川省民用机场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29条第2项规定,分别给予两人200元、1000元的行政罚款。

 
       绵阳机场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和军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属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绵阳主城区都属于南郊机场净空范围,“黑飞”将会对民航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手持气球等升空物体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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