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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航空获批成立 拟于2016年5月首航
2016-04-05  

4月5日,中国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局长柴多山向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仁峰颁发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标志着长安航空正式获得批准成立,具备航空承运人资格。
    
曾经的长安航空
 
        航空圈讯 2016年4月5日,中国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局长柴多山向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仁峰颁发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标志着长安航空正式获得批准成立,具备航空承运人资格。
 
        柴多山局长与长安航空负责人签订了《航空安全责任书》,并对长安航空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确保安全,要确保飞行安全、空防安全和地面运行安全;二要提升运行品质,要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水平;三要提升服务品质,要结合企业文化,依托自身优势,开展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长安航空在国家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下孕育而生,将在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与陕西历史文化底蕴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商业模式,发扬创业创新精神,助力西北民航事业发展、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长安航空拟于2016年5月首航,初始运营波音737-800型客机,逐步构建连接国内,覆盖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航线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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