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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擅自下机“抽烟”被解雇 辩称找网络 法院判胜诉可复职
2019-08-17  

台湾中华航空(China Airlines)一名空姐在抵达上海虹桥机场后擅自下飞机到停机坪,华航以其“擅自下机抽烟”为由解雇,空姐辩称是下机寻找网络,法院判决华航败诉,需要支付工资和复职。
        航空圈讯  台湾中华航空(China Airlines)一名空姐在抵达上海虹桥机场后擅自下飞机到停机坪,华航以其“擅自下机抽烟”为由解雇,空姐辩称是下机寻找网络,法院判决华航败诉,需要支付工资和复职。

资料图:中华航空空姐
 
       据中国时报8月17日报道,屡爆争议事件的中华航空公司,2017年解雇身为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会员代表的空服员(空姐)陈瑞雯,陈提出确认雇佣关系存在诉讼。台北地院劳工法庭审理后认为陈虽有迳行离机违反奖惩规定的事实,但还未达情节重大程度,判决陈胜诉。
 
 
      在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带领下,中华航空2500多名空姐2016年6月进行罢工。随后劳资关系一度紧张,罢工事件落幕后,工会指控华航不断打压工会干部,其中, 陈瑞雯在2017年5月31日被华航发出解雇通知,理由是她在同年4月18日执行台北飞往上海班机勤务,班机在降落上海虹桥机场地停期间,陈迳行离机到停机坪抽抽烟。


 
 
      华航认为陈未经允许擅离,致未完成应负的安全检查任务,予以解雇。陈表示,当日她离开班机是在旅客都下机后,目的是要搜寻使用机场免费网络,用社交软件LINE联系前一天受伤的弟弟,关心就医状况,离开时曾向机长借用反光背心,因找不到网络,离机10分钟就返回。
 
航空圈资料图:华航飞机在上海虹桥机场
 
      法官审理后认为,华航并没有提出证据证明确有其事,不能以华航的空言揣测,迳为不利陈的判断。法官指出,陈确有迳行离机违反奖惩规定的事实,但还未达到情节重大影响雇佣关系的程度,华航可用解雇以外的惩戒手段达到惩处目的,迳行解雇不合法,判决双方雇佣关系存在,判决陈胜诉,华航应从2017年6月1日起按月给付陈月薪6万5495元台币(约14700元人民币),直到复职为止。照此计算,截至2019年8月,华航需要支付26个月工资(不计其他收入)就达170万台币(约38万元人民币)。

       不过,该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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